一、本會以112年6月14日科會工字第1130039197號函公告徵求「114年度「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3年7月29日(星期一)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學術合作研究計畫徵求重點說明如下:
(一)政府為促進原子能科技基礎研究,落實原子能科技上中下游研發之整合,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共同推動及補助「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二)研究領域及主題如下:核能與除役安全科技(N1)、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若需進一步了解各研究主題之主要研究內容,請詳見公告附件或逕洽各主題聯絡人。
三、計畫內容必須符合本學術合作研究計畫所列研究領域及主題,相關說明請參閱計畫徵求公告。
四、本計畫研究型別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研究計畫;如為整合型計畫,總計畫(總計畫需合併執行一子計畫)及各子計畫主持人須於同領域中各自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