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以111年3月23日科部工字第1110016880號函公告徵求「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於1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本部,逾期恕不受理。
二、本專案計畫以前瞻研發、產學研合作、國際合作、落實產業應用為目標,計畫徵求重點說明如下:
(一)本專案計畫以落實產業應用、產品化為目標,並以產業技術需求(demand pull)為導向,藉由學界之研發能量,針對業界需求之關鍵技術進行前瞻研發,進而將研發成果銜接至產業應用。計畫內容必須具體掌握國內外發展現況與國際標竿技術之比較(必須有明確、量化之技術規格比較);此外,藉由本計畫之投入,目標技術預期可提升程度,超越國際標竿技術之可行性。
(二)必須有至少1家車輛製造、車輛零組件或自駕車相關領域之國內企業參與本計畫,提案時請一併檢附「合作企業參與計畫意願書」,並請提高合作企業的實質參與。
(三)必須將研發技術實現於具車規嵌入式系統硬體平台,並符合相關國際車電ISO規範、安全規範及車用規格需求。研發成果必須實際搭載於符合車廠規範之實車,於本部指定之測試場域(例如臺南沙崙之「臺灣智駕測試實驗室」等)進行實車搭載與功能測試。
(四)計畫團隊必須配合本部規劃,進行跨部會合作、研發技術之跨部會上中下游銜接,並於共用平台車輛完成實車搭載與功能測試。
(五)本專案計畫鼓勵國際合作,建立長期國際合作管道,以槓桿國際研發能量。
(六)申請人研提之計畫內容必須符合本專案計畫所列研發重點,相關說明請參閱計畫徵求公告。
三、基於資源有限,本部得調整計畫執行內容、整併計畫團隊與調整計畫團隊成員,以避免重複投入資源研發相同或類似之技術項目,同時加強跨計畫團隊、跨部會之分工合作,俾使有限資源做最妥適的規劃與發揮最大效益。此外,本專案計畫訂有嚴謹的考評與退場機制,執行成效不佳之計畫團隊將予減列經費或不核給下一年度計畫。
四、線上申請時,請選擇「專題類-隨到隨審計畫」,計畫類別請選擇「一般策略專案計畫」,計畫歸屬請選擇「工程司」。研究型別請選擇「整合型計畫」,學門代碼請選擇「E9859自駕車次系統關鍵技術研發專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