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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部重點補助「大學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專案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一、為促成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專案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滿後研究能量得以延續與深化,爰修正旨揭作業規範第十一點,開放計畫全程執行期滿前一年內者,不受不得再執行其他本部補助計畫之限制。

二、修正「大學特色領域研究中心專案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十一點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