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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語言中心誠徵「語言教學專業」之專任或專案教師

一、聘任員額
 語言教學專長之專任教師或專案講師(含以上職級)1 名

二、資格
 1. 具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或碩、博士學位。
 2. 另具備以下條件尤佳:
  (1) 以全英語授課能力。
  (2) 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3) 曾於國內外語言教學單位擔任語言教學工作。
  (4) 具語言能力測驗評量設計之能力。
  (5) 能協助行政工作。

三、授課時數及工作內容
 1. 授課時數依本校教師相關授課鐘點規定。
 2. 課程教授外,另需參與及推動語言教育及語言中心相關事務、學習活動、測驗編寫、學術研究及學生輔導等。

四、起聘日期
 114 年 8 月 1 日起聘

五、繳交文件
 需繳交下列資料進行初審,請彙整成一份資料檔(以 email 寄送電子檔或郵寄紙本)
 *為必繳文件
 1. 中、英文學術履歷表各一份*
 2. 最高學位證書(國外學歷者需檢附外交部及相關單位驗證證明)*
 3. 最高學位論文全文、五年內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抽印本*
 4. 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
 5. 國內外大學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 120 個小時以上證明文件
 6. 推薦信 1-2 封*,由推薦人以電子郵件寄至:deptclc@ccu.edu.tw,或以紙本直接郵寄至本中心甄審委員會(621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 168 號 國立中正大學語言中心甄審委員會)
 *甄審後如未獲錄取者,應徵資料將在本次徵聘流程後全數銷毀(含電子及紙本資料)
 *採郵寄紙本者,如需退回資料或文件,請自行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

六、通過初審者另行通知面談、試教或演講(以中英文進行)。

七、收件日期及地址
 即日起至 114年2月24日(一)前送達或寄達(以 email 寄送電子檔 或 郵寄紙本)繳交紙本者,需於上述日期前寄達「621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 168 號 國立中正大學語言中心甄審委員會」。

八、相關事項聯絡方式
 關於需繳交文件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5) 2720411 分機 16711
 Email: deptclc@ccu.edu.tw

發佈日期:2025-01-22 00:00:00

相關連結

https://www.ccu.edu.tw
更新日期 : 2025/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