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徵聘國民小學師培專任(案)助理教授以上1名(國語文領域專長)
說明:
一、教師學術專長領域、名額、資格及相關規定:
(一)學術專長領域及名額:具國民小學師培教學專長專任(案)教師1名。
(二)資格:
1. 具博士學位,申請時須已取得博士學位證書。
2. 具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及三年以上國民小學專任教師教學經驗。
3. 有五年以上教學經驗(含小學、中學、大學,可合併計算)。
4. 曾主持教學相關研究計畫或國內外相關師培經驗。
5.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及研究人員外,新聘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CIE、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3) 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互相折抵。
6. 所稱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係指自各單位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二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三)相關規定:
1. 應徵者以教授國民小學教材教法(國語文領域專長)、教學實習課程與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導教育實習等。另配合教學需求,需支援教授雙語教學課程。
2. 本案師資培育學院專任教師相關規範請詳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師評審辦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教師評審準則」、「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條件規定」等;專案教師相關規範請詳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案教學及研究人員聘任要點」。
3. 本案師資培育學院專任助理教授,每週基本授課時數為13小時。
4. 本校徵才流程依教師評審辦法規定,需先核定員額,爰本次徵才俟確定核給教師員額後,始能擇優辦理提聘作業。
5. 如無適當人選,本校保有重新徵聘或從缺之權利。
(四)其他說明:如具以下條件,優先考慮
1. 曾主持國民小學教學相關研究計畫者。
2. 曾獲教學優良相關獎項者。
3. 具國內外相關師資培育經驗者。
4. 中英雙語教學能力。
二、應徵方式:詳見官方網站
https://pms.itc.ntnu.edu.tw/HireApp/AdminServletCtrl?action=job_detail&s=6145
發佈日期:2025-10-0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