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通過名冊,請參閱附件。
二、受補助人請依要點及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後續事宜。
三、相關規定請於本部網站下載,下載點:科技部首頁\關於科技部\本部各單位網站\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
(一)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
(二)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
(三)上述二作業要點之下方皆提供附件參考,請詳閱「受補助人應注意事項」。
四、申請結果正式通知將於110年12月上旬前另外公函通知;其中,申請博士生國外研究者,公函收受單位為國內就讀大學;申請博士後國外研究者,公函送達地址為申請時所填個人通訊地址。
五、本項111年度計畫補助案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科技部得依審議情形調整補助經費,並按預算法第54條規定辦理。
六、本部鼓勵獲得補助人員屆時抵達國外時,可與本部駐外科技組(聯絡資訊如附網址)主動聯繫並提供個人研究及生活之發展資訊,必要時可尋求協助。
承辦人:
王小姐 yywang@nstc.gov.tw 2737-7105
邱先生 pychiu@nstc.gov.tw 2737-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