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生科司109年度補助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徵求公告

生科司109年度補助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徵求公告

一、目的:

為培育具有研究潛力之年輕優秀學者,給予充分之經費補助,進行基礎及應用性之研究,使其研究能力及成果加速提昇,特增列本計畫。

二、申請機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二)經本部認可之行政法人學術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年齡在45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性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長2歲,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期限:

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應依本部專題計畫申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請方式:

計畫主持人應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提出申請,計畫類別請勾選「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由申請機構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函送本部申請;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六、審查、執行與考評:

(一)審查方式依生科司專題研究計畫審查作業辦理。相關流程詳生科司網頁公告。

https://www.nstc.gov.tw/bio/ch/detail?article_uid=92470488-8a47-450c-8ef5-270775e98386&menu_id=a421d169-b070-472b-9ff4-1e4e23eeb9f0&content_type=P&view_mode=listView

(二)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如審查未獲通過,改按一般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方式辦理。

(三)計畫執行期間生科司得視需要進行考評,並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研究成果及繳交成果報告。

七、計畫申請、執行期限及計畫件數:

本計畫申請執行之期間至多4年,並依實際審查結果核定計畫執行年限。獲補助之計畫列入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

八、本計畫之經費補助項目、簽約撥款、延期與變更、經費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繳交等應依本部補助專

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與執行同意書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九、生科司承辦人:張友琪副研究員

電話:(02) 2737-7544,電子信箱:yochang@nstc.gov.tw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