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奈米材料基礎科學研發共同合作研究計畫」 構想書徵求公告
一、申請條件
(一)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資格,須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相關辦法之規定。申請機構須為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關。本計畫歸屬「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件數,不列入本會研究計畫件數的額度計算,惟以2件為限。
(二)合作對象:需包含1個(含)以上的美方研究人員。該美方研究人員之服務機構,必須為美國學術研究單位或美國國防部(DoD)之受補助實驗室。如對美方研究人員資格有疑問,請與本案美方負責人員聯絡。
美國空軍聯絡人AFOSR Points of Contact (POC): Lt Col Alexander Kamrud, alexander.kamrud.1@us.af.mil
二、本次徵求重點為以下3項及其面項相關的跨領域研究,詳細請見徵求公告。
1. AI-driven materials discovery
2. Materials and nanostructures for energy-efficient electronic, photonic, and quantum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3. Quantum geometry in solids
三、申請流程與注意事項
1.申請流程:本計畫申請區分「構想書(Pre-proposal/whitepapers)」及「完整計畫書(Full-proposal)」兩階段,由臺美雙方共同審查。臺美合作雙方之申請人,必須個別向其補助機構(本會和美國空軍辦公室)依規定,於截止日期前提交內容相同之構想書內容,僅有一方提出申請,視同申請資格不符。
2.構想書格式:如附件一,ODF或WORD格式擇一即可,且每位申請人(/計畫主持人)以申請1件為限。
3.計畫執行期限:民國116年8月1日至119年7月31日,共3年,以本會實際核定通過日期為準。
4.構想書申請期限及送達方式:請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構想書計畫類別)臺美奈米材料基礎科學研發共同合作研究計畫構想書」線上申請方式作業,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10月2日(含當日)。
臺方申請人於系統繳交送出後,顯示「計畫狀態:繳交送出(國科會)」。本構想書階段臺方申請案不須經申請人任職機構於系統中彙整後送出。
美方申請人必須依據附件二,依規定以電郵件方式,將構想書寄送AFOSR Points of Contact (POC): Lt Col Alexander Kamrud, alexander.kamrud.1@us.af.mil
5.本徵求為專案計畫,無申覆機制。
6.相關檔案 (1)徵求公告,(2)附件1_構想書格式(ODF)/構想書格式(WORD),(3)附件二_美方徵求說明
7. 聯絡人:國科會自然處
奈米共同召集人 Dr. Tien-Ming Chuang(莊天明), chuangtm@gate.sinica.edu.tw
徐文章研究員或王心頎小姐,Tel:02-2737-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