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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處學門複審會委員暨召集人遴選作業說明

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學門複審委員暨召集人遴選作業說明

 

一、 依據:「國科會研究計畫審查機制及審查委員遴選作業要點」。

二、 複審委員任務:

      (一)協助規劃學門未來研究發展方向,發掘前瞻研究主題及擬定達成之策略。

      (二)協助評估學門研究現況及成果,並追蹤國際發展趨勢。

      (三)協助審核學門各項研究補助計畫、獎勵申請案及相關學術案件,並進行初審委員評鑑。

      (四)協助推薦本會其他各項研究獎勵及補助案之審查委員。

      (五)協助考核學門各項研究補助計畫之研究成果。

      (六)協助綜整及推廣學門研究成果,如:年鑑、年報及年會等。

      (七)協助解決學門業務推動時所遭遇之困難。

      (八)協助召集人擔任本會與學界間之溝通橋樑。

      (九)協助本會辦理政府重要科技計畫事項。

      (十)協助新進研究人員啟動及規劃未來研究方向。

      (十一)協助其他學術相關諮詢及建議事項。

三、複審委員聘任原則:

      (一)曾獲本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傑出研究獎,或其他國內外學術相當獎項者優先考量。

      (二)近三年主持本會專題計畫之公私立研究機構之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以上或其他相當資格者。

      (三)優先考量學門次領域專長之平衡,亦得考慮校際平衡與公私立學校平衡等因素。

      (四)連續聘任者至多三年為原則,任期滿三年再任同一職務至少須間隔一年。

四、學門召集人與共同召集人任務:

      (一)負責規劃學門未來研究發展方向,發掘前瞻研究主題及擬定達成之策略。

      (二)負責評估學門研究現況及成果,並追蹤國際發展趨勢。

      (三)召集審核學門各項研究補助計畫、獎勵申請案及相關學術案件。

      (四)負責考核學門各項研究補助計畫之研究成果。

      (五)負責綜整及推廣學門研究成果,如:年鑑、年報及年會等。

      (六)負責解決學門業務推動時所遭遇之困難。

      (七)負責擔任本會與學界間之溝通橋樑。

      (八)協助本會辦理政府重要科技計畫事項。

      (九)協助新進研究人員啟動及規劃未來研究方向。

      (十)協助其他學術相關審查諮詢及建議事項。

五、學門召集人與共同召集人聘任原則:

      (一)曾獲得傑出獎或其他獎項,或近5年連續主持研究計畫,且研究表現在學門前10%者優先考量。

      (二)與學門相關之公私立研究機構教授、研究員或其他相當資格者。

      (三)任期至多三年,以一任為原則。

六、遴選作業:

      (一)複審委員:由處長徵詢學門領域專家學者意見後推薦,並經主任委員核定後,由本會核發聘函聘任之。

      (二)學門召集人:由處長多方徵詢或邀請學門中具學術聲望人選組成遴選會議討論後推薦,並經主任委員核定後,由本會核發聘函聘任之。

七、利益迴避原則:

      學門召集人及複審委員均應遵守本會訂頒之利益迴避及保密相關規定。

八、學門召集人及複審委員之申請案,另組專案小組進行審議。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