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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依據與職掌

壹、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組織法

 

貳、業務執掌: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第七條,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策略之策劃、推動、輔導及協調。

二、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申請案件之審核、補助及考核。

三、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人才之培育、延攬及獎助。

四、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環境之建置及提升。

五、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跨領域及跨部會相關研究之策劃、推動、審核及 考評。

六、自然科學創新、尖端與優勢領域之策劃、推動、審核及考評。

七、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成果之推廣及應用,產學合作計畫之審核、補助 及考核。

八、數學、物理、化學、地球科學與永續研究相關業務資料之蒐集、統計及建檔。

九、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相關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之規劃、推動、管理及技術評估。

十、其他有關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事項。

更新日期 : 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