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資訊公開摘要表
序號 |
年度 |
案件違反類型 |
案件說明 |
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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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4 |
造假 |
一、陳忠慶申請112年計畫時,並未依據審查委員建議完成整合型計畫子計畫一、四之倫理審查,卻稱已提出申請。 二、陳忠慶及周台英於110年共同發表之期刊論文,與周台英獲補助執行之108年計畫,二份文獻所載之研究方法與分析內容並不相同,卻使用相同之IRB核准文件。 三、陳忠慶及周台英於多篇論文內聲明,所為之研究皆已事先取得研究對象之知情同意,惟查系爭期刊論文所涉及之知情同意書有未事先簽署之情事。 |
一、陳忠慶:停權5年,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 二、周台英:停權4年,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 |
1 |
109 |
造假、變造 |
陳慶士擔任通訊作者之3篇論文(論文係受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共有20處影像/數據有造假/變造情事(通訊作者所為)。 |
陳慶士為3篇論文之通訊作者:停權5年,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科技部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前已追回相關研究計畫之研究主持費)。 |
朱○○擔任第一作者,陳慶士擔任通訊作者之1篇論文(論文係受有科技部補助研究計畫),有5處影像/數據發生造假/變造情事。 |
一、第一作者:朱○○停權2年,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科技部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 二、通訊作者:陳慶士處分併同上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