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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簡稱產博後計畫)徵求公告

一、計畫重點

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計畫(簡稱產博後計畫)主要透過國內法人及學研機構擔任培訓單位,提供在職實務訓練(On-the-job-training),並至少包含6個月以上的產業實習,累積博士級產業訓儲菁英的實務經驗和核心技能,並媒合至產業就業,以培養產業創新發展所需之跨域高階人才,協助企業創新發展。

 

二、申請單位
指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前瞻科技及產業技術發展之研究機關(構),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公立研究機關(構)、公私立大學校院。
 2.經本部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3.前二目以外,經本部視計畫推動之需要,專案核定之機構。

 

三、計畫經費
1.業務費:
 (1)培訓酬金:訓儲菁英等同博士後加值培訓性質,經錄取者無論年資,培訓酬金皆為每人每月六萬元。應屆畢業生必須於畢業後始可支給。在職者必須完成前單位離職手續後始可支給。
 (2)雇主應負擔之勞健保、勞退或離職儲金。
 (3)執行本計畫直接相關專、兼任研究人員、助理,依申請單位自行訂定之標準核實支給費用。
 (4)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國內差旅費、顧問費、教材費、訓練費、設備使用費、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各項培訓期間所發生與本計畫直接有關之其他費用。
2.管理費:培訓單位可依需求編列管理費,其額度不得高於補助總額百分之五。

 

四、補助期程
111年2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

 

五、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應於110年11月19日前,將申請文件料函送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如下:
(一)申請計畫書5份及光碟1份。
(二)每家合作廠商設立證明文件各1份。
(三)每家合作廠商「實習訓練合作意願書」各1份。

 

六、計畫辦公室聯絡資訊
(一)聯絡人:張呈瑋 先生
(二)聯絡電話:02-23701111#311
(三)Email:chenwei28@itri.org.tw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1/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