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114)年度核定補助12個研究團隊前往美國、英國、日本、瑞士、比利時及澳大利亞等國不同單位進行合作研究,核定名單請參閱附件。
2.各項申請案補助項目與經費將另行核定函復至申請機構。受補助人請依作業要點及其「經費使用與結報說明」(詳下方網址)辦理後續事宜。
3.同意接受本方案計畫補助之研究團隊,於本項公告後即可與國外研習機構接洽,並盡早辦理簽證與出國手續,以利所擬執行之計畫能如期進行。
4.各案研習人員經本次公告及函告後不得要求變更;並建議於出國前加強己身英語能力,俾利早日適應國外研習生活及順利執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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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惟鈞專員 02-2737-7047 / wjchuang@ns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