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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徵件114年度第一期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

一、本項徵求案係依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旨在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提高我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

二、114年度第一期作業時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日期: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申請機構得依作業需求自行設定提早截止申請時間。

(二)會議舉辦時間:須於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4年6月23日,必要時得予展延。

三、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日期自114年3月1日(星期六)至114年3月31日(星期一)止,以貴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會時間為憑,逾期或申請文件不齊者,本會不予受理或予退件,請會議主辦人及早作業。申請作業如下順序:

(一)貴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至貴機構。

(二)貴機構收得會議主辦人申請案後,應先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再彙整送出,毋須備函。建議貴機構依作業需求於線上系統自行設定會議主辦人繳件時間,以利申請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會。

四、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五、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視為親自出席會議,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六、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精神,申請機構得依實際需求提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七、經本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

八、申請舉辦之研討會應符合以下所列條件: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會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配合本會政策規劃推動之學術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九、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洪小姐,Email:yth@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相關連結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 202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