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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受理110年度第2期「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申請案,自110年9月1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一、本項徵求案係依本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旨在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提高我國科技水準及國際學術地位。

二、110年度第2期作業時程如下:

(一)系統受理日期:110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申請機構得依作業需求自行設定提早截止申請時間。

(二)會議舉辦時間:須為規劃於110年10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0年12月1日。

三、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本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最遲應於110年9月30日前線上彙整送出,毋須備函;逾期或申請文件不齊者,本部不予受理或予退件,請會議主辦人及早作業。

四、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五、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

六、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七、申請對象與資格:

(一)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本部認可。

(二)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前點第一項第五款之研討會不在此限。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之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

(四)國際性學術研討會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八、本補助案聯絡人: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部資訊客服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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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
更新日期 :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