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109)年度第二期延長受理期間申請案總計通過補助舉辦26場研討會,核定名單詳如附件。
二、本(第二)期通過案之會議舉辦日期應為109年12月1日(含)以後舉辦者,各申請案獲補助經費將另行核定,並於110年1月函復各申請機構,受補助人請依本補助要點及結報注意事項(如下網址)辦理後續事宜,其他未規定事項得依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一、本(109)年度第二期延長受理期間申請案總計通過補助舉辦26場研討會,核定名單詳如附件。
二、本(第二)期通過案之會議舉辦日期應為109年12月1日(含)以後舉辦者,各申請案獲補助經費將另行核定,並於110年1月函復各申請機構,受補助人請依本補助要點及結報注意事項(如下網址)辦理後續事宜,其他未規定事項得依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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