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處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說明
2019.08.15 修訂
一、依據: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
二、審查作業:
依本會「研究計畫審查機制及審查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兩階段審查:
(一)書面初審:由每件計畫書申請案勾選「學門領域」之複審委員召集人推
薦2位以上初審委員審查之。
(二)會議複審:遴選書面審查成績優異者參加面試。經由申請人簡報、答詢
,並綜合初審意見後,議決推薦名單。
三、審查重點:
(一)申請人之學業成績、訓練背景、個人傑出表現、發展潛力、與執行計
畫能力。
(二)申請人之外語能力及研修機構(含指導教授)在該領域之學術聲譽與適切性。
(三)研修計畫(含主題、結構與文字、架構及方法、問題分析等)完整性
與可行性。
(四)研修計畫對國家未來發展之重要性。
四、經費補助:補助額度以1年補助新臺幣1,300,000元為計算基準;計算方式為上開額度,除以當年核定國外研究日數,乘以當年實際國外研究日數。當年實際國外研究日數,指補助起始日至補助截止日之累計日數扣除請假及提前返國總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