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處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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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審查作業:
依本會「研究計畫審查機制及審查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一) 複審會委員:由各學門複審委員擔任。
(二) 兩階段審查: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依計畫書勾選之「研究學門」,由該學門辦理新申請案之書面初審,人選由複審會委員推薦,每案至少2位初審委員。
第二階段:以會議審方式綜合初審意見,議決計畫之核定結果。
三、審查重點:
(一) 研究主題之重要性
(二) 研究方法及步驟之可行性
(三) 申請人相關學科成績
(四) 指導教授學術研究及指導能力(指導教授以當年度執行本處專題研究計畫者優先考量)
四、計畫數限制:
(一) 每位教授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二) 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三) 總通過件數以自然處該年度獲分配預算額度為上限。
五、經費補助:
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元,共補助8個月計新臺幣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