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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處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說明

自然處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說明

10402

 

一、依據:國科會(以下簡稱本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審查作業:

      依本會「研究計畫審查機制及審查委員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一) 複審會委員:由各學門複審委員擔任。

      (二) 兩階段審查:

            第一階段:書面初審,依計畫書勾選之「研究學門」,由該學門辦理新申請案之書面初審,人選由複審會委員推薦,每案至少2位初審委員。

            第二階段:以會議審方式綜合初審意見,議決計畫之核定結果。

三、審查重點:

      (一) 研究主題之重要性

      (二) 研究方法及步驟之可行性

      (三) 申請人相關學科成績

      (四) 指導教授學術研究及指導能力(指導教授以當年度執行本處專題研究計畫者優先考量)

四、計畫數限制:

      (一) 每位教授每年度以指導2位學生為限。

      (二) 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學生曾執行研究計畫未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三) 總通過件數以自然處該年度獲分配預算額度為上限。

五、經費補助:

      每位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元,共補助8個月計新臺幣48,000元。

更新日期 : 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