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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外國語言學系115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聘用單位:人文藝術學院外國語言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博士學位(英語教學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
專長條件:
(專任教師須具備第一、二項條件)
一、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應聘日止,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兩篇SSCI學術論著之著作。
(二)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SSCI學術論著。
(三)在國內外學術或業界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者,其具體特殊事蹟,應有明確之量化或質化數據資料佐證。
註:
1.上述第一款至第二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2.上述第一款至第二款條件之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期5年內之成果。
3.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二、如無國外博士學位或國外博士後研究經歷 1 年以上者,須檢附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佐證資料。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成績標準及其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參考態樣如附表。

應檢附資料:
1.申請表
2.英文履歷表
3.英文自傳
4.碩、博士學位證書及碩、博士研習階段成績單影本各一份。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5.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及博士論文全文。
6.歷年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
7.最近五年代表著作三篇(含博士論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8.可教授科目之教學大綱。
9.未來研究方向。
10.推薦函二封(含)以上,請推薦人彌封後,在封口簽名,交由申請人放入申請資料中,或經由推薦人自行將推薦信E-mail至本系信箱。
11.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例如:國內外機構補助之研究計畫、教師證書、教學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等)
12.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未具臺灣戶籍者免填)
※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若欲退回申請文件,請附上回郵信封。

補充說明:
1.書面審查通過者,將受邀參加面試。
2.受聘者需教授「英文作文」、「口語表達」、「閱讀」等基礎英文課程。

收件截止日:115年1月31日 (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00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外國語言學系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英語教學專任教師」(請註明),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068002
傳真:05-2063072
E-mail:dfl@mail.ncyu.edu.tw
聯絡人:林怡秀
備註: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外語能力標準表
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成績標準:英語能力需達CEFR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之C2等級
其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參考態樣:
1、獲國科會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1年以上。
2、於國外從事研究工作1年以上。
3、至國外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4、具外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5、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或全英文試教,面試時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發佈日期:2025-11-21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ncyu.edu.tw/ncyu/Subject/Detail/231546?nodeId=1849
更新日期 : 202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