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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

一、補助對象: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約用之博士生兼任人員,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者。

二、本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8月1日以後之計畫已依申請書審查結果於經費核定清單內主動增核博士生兼任人員費用每名每月新臺幣10,000元,並停止受理後續相關增核申請案。

三、本會補助執行起日為113年7月31日以前之計畫仍得續依本會112年9月18日科會綜字第1120061449號函自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變更項目下「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申請追加經費惟增核月份不再追溯以申請當月起計。

四、嗣後新提計畫申請案,請於申請書填寫所需之各類別研究人力,並敘明於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五、本案聯絡人:

本措施申請內容及疑義,請洽本會綜合規劃處,電話:022737-7440、7567、7568、7847、8010。

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  

 

附加檔案

更新日期 : 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