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職稱及⼈數:專任助理研究員⼀名。
貳、 資格條件及專長領域:
一、 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二、 任大學碩士級研究助理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三、 具華語文數位教學專⻑者。
四、 曾擔任相關產學合作計劃或政府委託案重要成員。
五、 具獨立撰寫相關產學合作計劃或政府委託案之能力。
六、 曾開設華語文教學課程(含師資培訓課程)者尤佳。
七、 曾製作華語文數位媒體課程經驗者尤佳。
八、 曾發表華語文教學相關著作尤佳。
九、 具備相關⾏政⼯作經驗者尤佳。
參、 工作內容:
一、 應聘者必須有意願以成⼈華語教學為學術⽣涯發展重心。
二、 規劃與開設本校華語文教學相關課程及教學⼯作。
三、 協助校務工作與相關活動。
四、 配合本校交付之行政工作。
肆、 應徵文件與方式:
一、 公務⼈員履歷表(含學經歷簡介)乙份。
二、 最⾼學歷證明文件(國外學歷請附駐外單位之認證)。
三、 三千字以內自傳及未來計畫說明。
四、 曾任或現任教職者,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五、 自擇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式三份(代表著作可為博士論文),另附歷年著作目錄表一式三份。
六、 代表著作及其他參考著作。
七、 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資格條件之證明、推薦函、執⾏計畫、學術或服務奬狀等)。
八、 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
九、 徵選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切勿央人私下請託。
伍、 收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1月20日星期五(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陸、重要事項
一、 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24701 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學⼈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研發處專任助理研究員)。
二、 書審通過者將邀請⾄本校面試。
三、 除推薦函外之應徵資料如需退還,請連同紙本申請資料檢附郵票80元並註明回郵地址。
發佈日期:2026-10-2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