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本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二點規定,學生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研究成果報告,且於繳交報告時,須經指導教授確認,逾期繳交者,不列入研究創作獎之評獎對象。上開執行期滿後一個月內的時間包含指導教授確認報告無誤成功傳送至本會時間。
2.格式及限制部分,除不須製作報告封面,由系統自動產生外,其餘請參考至本會網頁 首頁點選 > 學術研究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 共用表格之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撰寫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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