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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科會對中科四期引水工程相關事項之說明

一、有關中科四期正檢討轉型,引水工程繼續施作乙節: (一)二林園區檢討轉型作業目前仍進行中,為兼顧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珍惜水資源,擬調降用水量,引進低耗水產業,惟當地自來水量不足,可能仍暫有調度部分農業用水需求。 (二)有關引水工程之執行事宜,因目前二林園區開發計畫檢討作業正進行中,後續若核定有相關計畫或工程調整事項,必遵循相關規定程序處理。 二、調度用水方案符合互惠合理原則,應無背信、圖利問題: (一)中科分攤每噸2.11元調度費用及工程費均納入開發成本,係由園區作業基金支應,於營運階段由進駐廠商繳納租金、管理費等費用回收。 (二)二林園區用水方案係97年由行政院跨部會協調推動。中期調度使用農業用水係由彰水會、台水公司及中科簽訂契約,調度費用單價以每噸3.3元計費(並非休耕補償費),台水公司必須負擔每噸1.19元之原水費,無圖利問題。 (三)該調度引水工程原已包括管線及沈砂調節池,至營運階段之營運管理及操作維護費用將另案協商,依實際操作情形及法令規定辦理。因此,目前外界指中科每年需支付6千餘萬元營運管理費並非事實。 (四)彰水會之調度原則,係優先提供農業灌溉使用,配合農民灌溉習性,透過加強灌溉管理方式,於夜間及不施灌期間蓄存,提供園區使用。因此,此調度計畫並不會造成部分人士所誤指之導致農田休耕、廢耕或轉作情形。 三、園區開發工程對當地具有實質效益: (一)目前二林園區已投入經費主要係辦理土地取得、前期道路、排水及滯洪設施,均屬固定資產建設,具有改善當地交通及防汛等實質效益。 (二)未來園區營運更可提供就業機會及促進地方繁榮,因此,已投入之經費實有實質效益。 四、該計畫工程設施對當地農業及相關發展均具正面效益: (一)二林園區引水工程經農政單位評估規劃,除以不影響灌溉為原則外,並可對當地農業發揮助益,該工程設施毗鄰-莿仔埤圳,可作為該明渠系統的部分備援,沿線規劃8處分水點可引灌,埤圳受水只進不出,有助提高原灌溉系統節水效率及穩定度。 (二)尤其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為永續經營農業亦正尋求轉型發展,未來若結合沉砂設施亦可提供噴(滴)灌水質,除有效節水外,並可支援當地發展精緻農業。因此,該計畫工程設施對當地農業及相關發展均具正面效益。 聯絡人:楊琇喻 04-25658588*1115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