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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教師徵聘公告

一、職稱:兼任講師(含)以上教師

二、名額:一名

三、聘任條件:

(一) 能開設「普通心理學」、「人格心理學」、「變態心理學」或「發展心理學」等基礎心理學課程 1~2 門。

(二) 需具備相關教學經驗,且具備國家「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照者

四、學歷及資格: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學相關領域碩士學位(含)以上,或已取得教育部頒發之講師(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二) 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應經我國駐外館處完成驗證。

(三)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至第 19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止

六、檢附資料(請依兩階段說明繳交):

(一) 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專長領域、聯絡電話及 Email)。

(二)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 專門著作或專業領域成果證明

(四) 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五) 擬任教課程大綱(格式需包含:課程簡介、教學目標、16 週教學進度規劃與評量方式說明)。

應徵方式與審查程序:
第一階段(初審電子檔):
○請於 115 年 11 月 13 日 12:00 前,將上述 (一)個人履歷表 及 (五)擬任教課程大綱 電子檔,Email 至:chyokaoru@gmail.com(張助教)。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通識兼任教師-應徵者姓名」。

第二階段(複審):
經第一階段書面初審通過者,中心將另行通知補齊上述第(二)至(四)項證明文件影本,並視需要安排面試或試教。

聯絡方式:
○承辦人:通識教育中心 張助教

○電話:(02)2896-1000 分機 3612

○Email:chyokaoru@gmail.com

備註:應徵者同意本中心為辦理教師聘任之目的,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所送各項應徵資料,一經收件恕不退還。

發佈日期:2026-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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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3.tnua.edu.tw/%e6%9c%ac%e6%a0%a1%e9%80%9a%e8%ad%98%e6%95%99%e8%82%b2%e4%b8%ad%e5%bf%83%e5%be%b5%e8%81%98%e5%85%bc%e4%bb%bb%e6%95%99%e5%b8%ab%e5%85%ac%e5%91%8a/
更新日期 : 202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