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單位:理工學院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二 名
起聘日期:115年08月0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土木或水利工程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工程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
2.應具可執行 EMI 全英語授課能力,或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證書,且畢業學校已列入「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中,得免附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資料。
3.專長一需能教授 測量學、空間決策分析、電腦輔助工程繪圖及土木工程相關課程 。
4.專長二需能教授 流體力學及水利工程相關課程。
5.近5年內參與教育部、科技部或政府單位之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者尤佳。
應檢附資料
1.「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履歷表及自傳。(請註明應徵專長類別、聯絡電話、傳真號碼、聯絡地址、 電子郵件地址、現職單位及職稱)。
3.碩、博士學位證書及學、碩、博士研習階段成績單影本各一份。(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4.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全文)。
5.推薦函二封(含)以上,請推薦人彌封後,在封口簽名,交由申請人放入申請資料中。
6.5年內著作抽印本,至少一篇(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 3 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 5 年內之成果。(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
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7.已具教師資格者,必須提供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8.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聘書或服務證明),(無此經驗得免附)。
9.可授課之課程名稱一覽表與課程授課大綱(請由本校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學生專區/選課資訊/課程規劃之必選修科目冊網頁項下查詢本系開設之必/選修課程)。
10.執行計畫清單(無此經驗得免附)。
11.研究專長及未來三年預計研究方向,並說明如何搭配本系既有師資專長。
12.其他有助審查資料(例如:教師證書、教學經歷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專業證照等)。
13.需配合上本系所有學制教學。
※所寄資料請依序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請勿以電子郵件寄送應徵資料。
收件截止日:115年02月 10日
收件地址:「600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理工學院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717681
傳真:05-2717693
E-mail:civil@mail.ncyu.edu.tw
聯絡人:方小姐
備註
1.書面審查通過者,將受邀參加面試,未通過者不通知。
2.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3.工作內容:協助本系所有學制教學、研究及服務。
4.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5.擇一專長投遞履歷。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應 具 可 執 行 全 英 語 授 課 (EMI)能力態 樣(擇一)
1、 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2、 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
3、 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1年以上。
4、 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5、 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包含聽說能力)考試成績應達 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 表)。
6、 具全英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7、 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試教)及全程答詢,面試時 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發佈日期:2025-12-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