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 系:無
職 稱:約用行政管理師
官等職等:無
名 額:正取1名(備取1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有效期間:自115年10月7日至同年10月13日
資格條件:
ㄧ具下列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校院研究所畢業,並具碩士學位。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驗二年以上者。本款所稱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由用人單位認定之,但非專任之工作經驗不予採認。
二無下列情事者: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不在此限。
5.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6.與本機關首長、綜合規劃處主管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
7.進用之約用人員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
工作項目:
ㄧ本會施政規劃、施政管考、專題計畫及研究發展等業務。
二其他有關綜合行政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會綜合規劃處(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8樓)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網址:【https://www.nstc.gov.tw/】(國科會網頁/動態資訊/一般公告)下載並填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請將下列報名資料以 A4 格式印製,並依序裝訂:
1.約用人員應徵履歷表(雙面列印並簽名),並請於履歷、自傳欄位中舉證或自述,曾辦理相關業務經驗或工作技能(例如文書或公文處理、電腦操作能力、品德、績效或優良事蹟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應徵人員請至遲於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將前項書面資料寄送本會人事處(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約用行政管理師職缺」。未依規定報名者(包括報名逾期、書面應徵資料不齊全、履歷表未簽名等情形),恕不受理。另請將履歷表電子檔(同公告下載之格式)及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分別以「姓名-文件名稱」為檔名,於報名截止日前傳送至綜合規劃處信箱(yjtzeng@nstc.gov.tw)。
三本會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亦不退件。
四薪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1,451元起。
五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聯絡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曾毅振先生;聯絡電話:02-2737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