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聘鋼琴組專任教師一名
學歷及條件:
一、學經歷須符合下列一項:
(一) 具博士學位
(二) 助理教授職級以上
(三) 曾獲國際大賽獎項
二、教學經歷:
(一) 具二年(含) 以上國內外大學相關音樂專業教學經驗
(二) 教學經驗須含個別授課、文獻、曲目、教學法等(請檢附教學大綱)
(三) 可開授全英語課程者為佳
截止時間及注意事項:
*申請截止日:民國115年 12月 30 日前
*需備資料:
申請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電子檔(PDF合併)寄出,如未依照規定繳齊資料,一律視為資格不符。
請於mail主旨填寫應徵音樂學系專任教師或兼任教師及應徵者姓名
1.個人履歷資料
(a) 個人基本資料(含自傳及照片)
(b) 聯絡地址、電話及聯絡人
(c) 個人獲得之各項榮譽、獎勵
(d) 著作展演等一覽表
2.請檢附五年內(2022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個人展演等影音資料或出版著作,演出影音檔請上傳YouTube並提供連結網址。
3.可開設課程表,教學大綱及教學經驗
4.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附認證中譯本)
5.最高學歷成績單(國外學歷者,請附認證中譯本)
6.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擬聘教師資料表】,詳填表二及表三,
列印並簽名 http://ope.nsysu.edu.tw/p/412-1011-165.php?Lang=zh-tw
7.三封推薦信(需由推薦者簽名一式一份,共三位推薦者。國外推薦函請另附翻譯文件。)
8.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證照、專長證明文件,或國際大賽獲獎證明。
9.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必要時請提供正本複核)
(a) 未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並以撰寫論文取得學位者,請繳交學位論文紙本。
(b) 未具教育部核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並以舉行音樂會取得學位者,須配合外審作業,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繳交下列資料:五場以上不同曲目且具代表性之公開演出音樂會資料,各式作品均需就其內容撰寫創作或展演報告,得合併為一份送審。報告內容應提供具有系統創作思想體系之相關論述,包括下列主要項目:創作或展演理念、學理基礎、內容形式、方法技巧(含創作過程)。送繳之音樂會資料應包括節目內容、現場整場之影音資料連結。
聯絡資訊: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國立中山大學音樂學系
◎電話:(07)525-2000轉3331或 3332
◎E-mail:musi@mail.nsysu.edu.tw
◎聯絡人:音樂學系辦公室行政一級組員薛淑如
◎本系網站:http://music.nsysu.edu.tw
◎經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
◎如無適當人選【音樂學系教師評審】有權決議暫緩聘用
發佈日期:2026-10-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