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一、職稱:約用人員
二、性別:不拘。
三、名額:1名。(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3名)
四、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歷,工程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具相關工作資歷3年以上。
(三)具電腦系統規劃建置工作能力,熟悉微軟Windows平台、Office軟體、Google表單操作等。
(四)具服務熱誠、責任感及團隊精神,且溝通能力良好、具不斷自我學習及獨立作業能力。
(五)具備英語能力中級(B1級)以上(B1級應達全民英檢中級或TOEIC 550分,其中Reading與Listening需各達275分,【請參考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須檢附英檢證明文件或成績單,未檢附或未達標準者恕不受理)。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五、工作內容:
(一)學、碩、博士班國際交流合作及國際化相關業務。
(二)校內外產官學相關合作案申請及執行。
(三)辦理系、跨校專題製作競賽相關事宜。
(四)系所各項活動相片收集、資料建檔彙整及系榮譽榜整理。
(五)系務發展、系所評鑑相關工作、公文簽辦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以本校實際公告為準)。
行政類:行政專員第一級40,493元。
七、工作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機電工程學系。(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1號)
八、應徵方式:
本職缺以網路方式報名,請於115年2月28日(六)前,至本校首頁→徵才訊息→徵才網站(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加入會員)→登錄「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經歷、英文檢定證書、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
九、聯絡人:機電系林淑雯小姐,聯絡電話:(02)7749-3502,聯絡信箱:tvcmail@ntnu.edu.tw。
十、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相關責任自負。
(三)學校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參加面試(面試時先實施人格及智力測驗),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及退件。
(四)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備取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五)依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第九點、新進之約用人員,應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約用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約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
發佈日期:2026-01-2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