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徵聘教師公告
一、職級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1名。
二、學經歷條件:國內外大學畢業獲有地理學領域相關博士學位,能以全英語授課者尤佳。
三、學術專長:人文暨區域地理:農業生態及飲食永續、全球各區域地理、感官地理學、食農教育等專長,並能開授全球各區域地理與農業、飲食永續等地理相關課程者。
四、說明:
1.起聘日期:預定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或115年2月1日。
2.資格條件:
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2)最近三年發表二篇 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 THCI(原 THCI Core)或 SCOPUS 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最近三年至少主持二個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
(4)傑出專業實務表現,並檢附相關證明。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原科技部)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係指自本系對外公告首日起,溯算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獲得博士學位者。
「最近三年」之研究成果,係自本系對外公告日溯算,三年內完成者為限(含經刊物出具證明已被接受將定期發表者)。
3.應繳資料:
(1)自傳、詳細履歷表、身份證影本、博士學位證件(持國外學歷而無教師證書者,國外學歷證件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中文譯本一份)。
(2)學位論文及近五年著作,並附中文摘要。
(3)可開授之課程綱要(3科,含中英文科目名稱,每科500字以內)。
(4)如已具教師資格者請附教師證書影本。
4.新聘教師到職後三年內每學年至少須開授兩門 EMI 課程,來校服務滿三年之次學期須通過本校教師評鑑。
5.申請期限至114年5月13日(星期二)止(請於期限前寄達本系)。
6.各項資料請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學術專長『人文暨區域地理』」。
(詳細履歷表、近五年著作、課程綱要請另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檔,郵件主旨同信封)
公告日期:114年4月14日
連絡人:李美萱小姐 電話:(02)7749-1651 e-mail:wish@ntnu.edu.tw
傳真:(02)2369-1770 網址:www.geo.ntnu.edu.tw
發佈日期:2025-04-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