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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經濟學系115學年度第2學期 徵聘專任教師2名


一、應徵資格: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經濟領域博士學位者

二、徵求名額: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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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得申請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請參閱網址:
https://www.scu.edu.tw/rad/東吳大學提升教師學術研究減授授課時數辦法_114學年度起適用.pdf
4.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5. 本校所提供之獎勵彙整表連結: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file/13648/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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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領域專長:歡迎經濟學各領域申請,尤以總體實證、具研究潛能與熱愛教學者為優先。

四、起聘日期:民國116年2月1日(115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者應於民國11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學位。

五、檢附資料:(以下各項資料請以紙本寄送,並同時email PDF電子檔至本案承辦人馮秘書,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博士班成績單(副教授以上則免附)。
3. 履歷及自傳。
4. 博士論文或學術著作。
5. 三封推薦函。(可接受推薦人以Email寄送至本案承辦人馮秘書)
6. 教師證書(若無則免附)。
7. 可任教科目之授課綱要(請註明大學部或研究所課程)。
8. 身份證明文件。
9. 其它有助審查之資料。

六、收件截止日期:民國115年10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郵寄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東吳大學經濟學系 徵才小組 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教師」)

八、東吳大學經濟學系網址:http://www.scu.edu.tw/econ/
聯絡電話:(02)2311-1531分機2641
聯絡人:馮秘書
E-mail:waccla@scu.edu.tw


參考:
東吳大學教師各類獎勵彙整表
http://web-ch.scu.edu.tw/personnel/file/13648/15714

發佈日期:2026-08-25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scu.edu.tw/econ/
更新日期 : 202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