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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商學進修學士班115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5.10.30止)

一、徵聘職務: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以上)1名
1.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得申請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請參閱網址:
https://www.scu.edu.tw/rad/東吳大學提升教師學術研究減授授課時數辦法_114學年度起適用.pdf
4.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辧法請參閱網址: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5. 本校所提供之獎勵彙整表連結: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file/13648/15714

二、預定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115學年度第2學期)

三、專長領域:會計金融、ESG永續經營、企業管理或其他商學等相關領域。

四、截止日期: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五、應徵資格
(一) 取得商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二) 具有研究能力與潛力。
(三) 現於大專校院任教或具大專校院教學經驗者尤佳。

六、檢附資料(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一)東吳大學商學院商學進修學士班應徵教師申請表(請詳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辦妥驗證)
(三)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辦妥驗證)
(四)履歷、照片、自傳
(五)學術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影本至多五篇、博碩士論文摘要
(六)推薦函二封
(七)教師證書(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八)可任教課程說明
(九)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例如:大專校院教學經歷、英文能力證明等)

以上資料請寄至
100006台北市貴陽街一段56號 東吳大學商學進修學士班 沈大白主任收
聯絡電話:(02)2311-1531分機2571林秘書

七、面試時間:通過初審者,另行通知面試。

發佈日期:2026-10-16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eb-ch.scu.edu.tw/personnel/file/1336/17517
更新日期 : 202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