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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教學專業國際碩士學位學程115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專任助理教授教師1名

聘用單位:師範學院教學專業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教師1名
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專任教師須具備下列各款專長條件,專案教師得參酌訂定)
1.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SCI、SSCI、SCIE或TSSCI期刊等級之著作(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或主持過至少一件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SCI、SSCI、SCIE或TSSCI期刊等級之著作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115年2月28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一篇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2.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能力。或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證書,且畢業學校已列入「教育部外國校院參考名冊中,得免附英能力檢定相關資料。(英語能力可參考本校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及英語檢定考試標準參照表)。
3.應具人文社會實踐、永續教育、多元文化教育相關學術領域專長。
4.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
(1)需支援校、院、學程之行政服務工作。
(2)需參與本校人文社會實踐、大學社會責任等計畫。
(3)除學程開課,需支援通識開設社區實踐等課程。
(4)具參與人文社會實踐、大學社會責任等計畫經驗為佳。
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及自傳。
2.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3.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4.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5.檢附教學或工作經驗之佐證資料(如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年資加薪證明書)。
6.檢附可開授課程一覽表及英文授課大綱(須包含指定課程質性研究法、多元文化教育研究、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通識)等3門科目及自選其他可開授課程至少2門(包括通識課程)。
7.得檢附外語能力證明。
8.應填送「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9.其他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無者免附)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115年2月28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2103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師範學院教學專業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068101
傳真:05-2269220
E-mail:kaikoo@mail.ncyu.edu.tw
聯絡人:黃楷茹小姐/先生
備註
1.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系教評面試採全英文進行,包括簡報、試教和答詢。
3.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
1、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2、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
3、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1年以上。
4、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5、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 (包含聽說能力) 考試成績應達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 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表)。
6、具全英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7、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試教)及全程答詢,面試時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發佈日期:2025-12-05 00:00:00

附加檔案

相關連結

https://www.ncyu.edu.tw/ncyu/Subject/Detail/232265?nodeId=1849
更新日期 : 202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