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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餐旅管理科115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專任教師乙名

一、必要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頒授之博士學位(國外學歷證書需符合教育部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相關規定)。
(二)依「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惟104年1月14日前已聘任為專科以上學校之編制內具講師以上合格教師證書,且服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
(三)專長須為旅館管理理論及房務實習、客務實務等相關專業領域。
(四)應具備大專院校旅館管理理論與實務、房務實務、客務實務、餐旅資訊系統等相關領域課程教學經驗及授課教學證明者。
二、其他有利審查條件:
(一)具旅館管理課程相關課程,請提出以下三門課程任教科目:
1.必要撰寫兩門科目:房務實務、客務實務。
2.其中任選一門科目:餐旅資訊系統、旅館管理理論與實務。
上述任教科目之中、英文授課大綱 (包含:課程名稱及教學綱要、課程設計內容、教學方法及質、量化學習成效評估指標等)。
(二)具大專校院授課教學連續3年以上經驗者尤佳。
(三)近五年曾於國內外訓練及帶領學生參加旅館類競賽活動得名及輔導學生考照尤佳(須檢附相關證明、議程、照片)。
(四)具旅館客房服務證照或旅館客房服務技能檢定監評委員資格尤佳。
(五)具星級(含)以上國際連鎖旅館部門主管級(含)以上工作經驗(近十年內)2年者尤佳。
(六)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或其他公、私立機構餐旅類產學合作計畫案尤佳。
(七)具有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證尤佳。
(八)具備餐旅領域之學術研究能力,可雙語授課。
(九)近5年內具下列條件:
1.發表於SCI、SSCI、SCIE、TSSCI之學術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或其他公、私立機構餐旅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案尤佳。
(十)餐旅/家政/生活用應用科學/觀光/旅館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尤佳。
(十一)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
*詳細徵才訊息詳見官網:https://personnel.ntc.edu.tw/p/406-1007-29758,r411.php?Lang=zh-tw

發佈日期:2025-12-10 00:00:00

相關連結

https://personnel.ntc.edu.tw/p/406-1007-29758,r411.php?Lang=zh-tw
更新日期 : 202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