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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_共通類】研究學者如果轉任到其他機構,研究計畫和人事費補助要怎麼辦?

(一)研究學者於執行研究計畫期間,因故轉任本會受補助單位編制內擔任專任職務者,由原申請機構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相關規定,辦理研究計畫執行機構變更申請,並依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變更前之研究學者人事費經費報銷事宜。

(二)如研究學者於執行研究計畫期間擬轉任至非本會受補助單位(如企業)時,該項計畫則須辦理終止,不可以變更執行機關,至研究學者人事費部分,則須辦理提前離職。

更新日期 : 202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