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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許可遭撤銷案之說明

有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許可行政訴訟(99年訴字1856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0月11日判決撤銷內政部對本局二林園區,依據區域計畫法所核發之開發許可,本會進一步回應如下。 前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尚未確定,仍可以提起上訴,故該內政部開發許可之效力,目前不受任何影響。本會將配合內政部,積極研究後續之司法處理,能補強相關園區轉型資料,經由科學客觀之論述,展現完整社會多元價值,謀求國家社會健康發展,積極上訴,相信司法正義最終必能突破迷霧,獲得彰雪。 相關議題爭點,本會相信能在最近行政院核定之二林園區轉型計畫中找到解答,因二林園區轉型規劃,是基於考量地方友善、社會公義以及環境永續立足點所提之發展計畫,籌劃立論,經得起考驗,能夠達成兼顧環保、產業經濟與地方繁榮三者並重之園區,此項調整轉型計畫尚不受因今日之判決結果而有影響。 該開發許可先前曾因其他居民起訴請求停止執行或撤銷,而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99年8月23日及99年12月30日兩度判決駁回,上述兩案之判決並經最高行政法院於99年10月22日及100年12月29日兩度判決確定在案。此次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卻作成與先前已判決確定之兩案之見解完全不同的決定,實令各界非常訝異。中科四期數年來訴訟已判決結案之案件如附表,歷次控方皆敗訴。
更新日期 : 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