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英文領域專任教師公告
一、職稱、名額、任教課程、地點及義務
1.英文課程專任教師貳名(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2.教授本校(含臺北校區及桃園校區)之各系科通識及多領域之英語文課程。
3.經錄用者須協助通識中心行政業務。
4.本項開缺教師之臺北校區不足鐘點可由桃園校區排課支援。
5.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有:「新進教師限期升等暨配套措施辦法」規定。
二、所需資格:
1.需具備英語文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2.具助理教授以上(含)證書者優先考慮。
3.熟悉SDGs、USR、EMI、ESP等計畫或有相關經驗(撰寫計畫、開設課程、舉辦活動等),且未來可協助者尤佳。
三、申請文件:
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通訊報名(郵戳為憑),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
1.教師應徵基本資料及提聘表 【請至本校通識教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 https://cge.ntub.edu.tw/)下載】。
2.履歷表(含中文自傳並貼2吋近照)。
3.學經歷、碩士及博士班畢業證書影本(須標示與正本相符字樣)。
4.教師證書證件影本(如有需檢附,須標示與正本相符字樣)。
5.大學及碩、博士班成績單(須標示與正本相符字樣)。
6.學術著作目錄。
7.博士論文及其他代表著作(最近5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代表著作至少3篇或實際研究成果或特殊表現)。
8.推薦信貳封
上述資料請以掛號郵寄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321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通識教育中心」收。
(郵遞區號100,封套並請註明「應徵通識教育中心英文領域專任教師」字樣)
四、甄選:報名資料齊全且通過初審者,另訂時間甄選,未通過初審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五、經本中心甄選、決選後,且經校教評會通過者,擬自115學年度第二學期(或116學年度)起聘任,惟確切聘任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六、聯絡人:通識教育中心楊小姐,聯絡電話:(02)2322-6428。
發佈日期:2026-10-2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