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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申請補助邀請大陸地區暨香港澳門科技人士來臺短期訪問要在什麼時候辦理?又應如何辦理?

A3:申請人應於受邀請人來臺2個月前,至本會研究人才網內之「補助延攬科技人才及兩岸科技交流」項下線上申請,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由申請機構線上彙整送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更新日期 : 2016/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