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單位: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 (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期:115年2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幼教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SSCI或 TSSCI著作。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SSCI或 TSSCI著作。
(3)幼教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SSCI或 TSSCI著作【「業界全職工作經驗」不包含第(1)款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及第(2)款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一篇幼教相關SSCI或 TSSCI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或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5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2.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
3.具備幼兒教育專長(課程與教學或學前特殊教育)。
應檢附資料
1.履歷表及自傳。
2.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3.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4.2封以上推薦信。
5.應具備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之一。
(請參考本校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6.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114年10月7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2103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 85 號 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068121
傳真:05-2260582
E-mail:eche@mail.ncyu.edu.tw
聯絡人:徐小姐
備註
1、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
1、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2、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
3、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1年以上。
4、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5、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 (包含聽說能力) 考試成績應達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 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表)。
6、具全英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發佈日期:2025-07-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