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擬聘職級:專案助理研究員 (含)以上職級
二、名額:壹名
三、聘期:奉長官核准聘僱起至116年1月31日。一年一聘為原則,並得配合學校計畫經費期限展延聘任期間。
四、應徵人資格條件:依本校進用專案研究人員實施要點規定,應符合「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第6條助理研究員擬聘資格之一:
(一)任相關系所或業務之大學研究助理三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二)具有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三)具有相關系所之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四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五、應徵人員應備資料:
(一)詳細履歷表【請於https://cir.ncnu.edu.tw/p/403-1072-1002.php?Lang=zh-tw網頁中,下載(5.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校務研究中心徵聘專案研究人員履歷表)使用】。
(二)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三)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經歷者:國外學歷證件、成績單、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需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各1份。
(四)各級教師證書(無則免附)。
(五)著作目錄及著作或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研究成果(含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請依著作目錄依序裝訂)。
上述資料繳送1式7份。
六、工作項目:
(一)管理與督導校務發展有關創業育成相關指標任務,包含統整分析各類校務資料,提供決策支援,提出具體實務價值的研究報告。
(二)督導校內創新創業課程之推動。
(三)督導並推展創業生活實驗(living lab)基地
(四)協助孵化校園師生新創團隊,督導相關活動與輔導工作之執行。
(五)管理政府部門計劃之執行與完成計畫KPI,包括督導相關計劃書、計畫報告之撰寫。
(六)輔導進駐廠商,提供業務行銷、媒合、營運管理、督導政府補助計畫資源之申請等。
(七)執行主管交辦工作,如廠商拜訪、專案企劃…等。
(八)協助本校進行研發成果推廣、與業界技術媒合。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七、報酬:比照學校編制內相當等級專任研究人員之待遇標準。
八、專長需求:
(一)熟悉企業運作與領導,深具業務拓展及創新創業及經驗。
(二)善溝通協調、團隊領導及整合跨領域資源。
九、收件截止日期:115年1月19日(以郵戳為憑)。
十、收件資訊:請於信封或郵件註明「應徵專案助理研究員」字樣。
地址: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研發處研發長室鄭小姐 收
十一、 備註:
(一)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聯絡方式:電話049-2910960轉2801 鄭小姐
發佈日期:2026-01-0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