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單位:理工學院機械與能源工程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期:115年8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機械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專任教師須具備下列各款專長條件,專案教師得參酌訂定)
1.新聘1名:專長「機械或能源領域(具備熱流能源專長者尤佳,且須能教授熱力、流力與熱傳等課程)」。
2.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1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SCI、SCI-E或SSCI 著作。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至少有一篇 SCI、SCI-E或SSCI 著作。
(3)工程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1年以上【「業界全職工作經驗」不包含第(1)款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及第(2)款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一篇_SCI、SCI-E或SSCI著作,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5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3.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
4.英語能力證明,如無國外博士學位或國外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者,須檢附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或其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佐證資料。外語能力檢定證書成績標準及其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參考態樣如附表。
5.大學學士學位須為機械相關領域(由系務會議認定)。
應檢附資料
1.「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履歷表(請註明應徵專長類別、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e-mail、現職單位及職稱、工作經歷敘述)及自傳。
3.學歷(大學、碩士、博士)、經歷(服務年資證明)證件影本各一份。(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佐證資料聘書、服務證明、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
4.「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5.二封以上推薦信(其中一封為前工作主管或博士學位指導教授)。
6.博士論文摘要(未具教師證書者,須檢附博士論文全文影印本)。
7.退伍(役)令。
8.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1份。
9.教學與研究構想書。
10.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11.應徵者應檢具全部經歷及一覽表內之清晰可辨識的佐證資料(如上述),未檢具佐證資料或資料不齊,以致無法判斷學經歷者,視同未檢具資格。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不可缺件),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115年4月15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00嘉義市學府路300號理工學院機械與能源工程學系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專任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717560
E-mail:energy@mail.ncyu.edu.tw
聯絡人:莊富琪小姐
備註
1.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發佈日期:2026-03-1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