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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建築學系誠徵專案(或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

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桃園校區。
三、學歷要求:碩士畢業(含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1.具博士學位
2.或具碩士學位,且具教育部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資格。
五、專長要求:建築設計、建築歷史理論、設計研究、建築專業背景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表:學、經歷、專長、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2.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3.檢附相關研究論文、出版著作,或設計作品、教學成果,或政府機關計畫案、產學合作證明等。
4.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資格證書影本(有則檢附)。
※檢附資料恕不退還
七、應徵截止日期:115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郵寄資料: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
九、聯絡電話:(03)350-7001分機3157 張郡玲秘書。
十、其他說明:
1.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發佈日期:202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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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5/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