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係經費補助機關,申請機構是受補助對象(即用人單位),受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並非國科會聘僱人員。
(二)依規定,博士級研究人員應與申請機構簽訂契約(含補助期間、補助經費、雙方應遵守之權利義務、差假管理及工作內容等),並受申請機構管理。
(三)博士級研究人員之屬性,由申請機構與博士級研究人員雙方間自行依勞務提供事實之實質關係個案認定。
(一)本會係經費補助機關,申請機構是受補助對象(即用人單位),受延攬之博士級研究人員並非國科會聘僱人員。
(二)依規定,博士級研究人員應與申請機構簽訂契約(含補助期間、補助經費、雙方應遵守之權利義務、差假管理及工作內容等),並受申請機構管理。
(三)博士級研究人員之屬性,由申請機構與博士級研究人員雙方間自行依勞務提供事實之實質關係個案認定。
106214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電話:(02) 2737-7992
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2) 2737-7592
上班時間: 每週一到週五8:30 至 17:30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106, Sec. 2, Heping E. Rd., Taipei 106214, Taiwan, R.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