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之專任(案)師資。
二、員額: 1 名。
三、聘期: 2027 年 2 月 1 日起聘。
四、資格: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光電、矽光子、電子、電機或理工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五、應徵者應符合條件:
(一)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初任教師係指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3年內,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二)非初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近3年至少3篇論文,或1篇經學院認定之重點期刊論文(各系所至多推薦2種期刊),於相關專業領域發表(相當於SCIE、SSCI、TSSCI、EI、A&HCI、THCI或SCOPUS等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期刊作者係依英文姓氏排序不在此限,惟須檢附相關證明及由通訊作者說明)。
2.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2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公部門研究計畫。
3.最近3年曾獲得2件以上國內外發明專利或國際級比賽獎項。
4.具業界實務經驗或專業成就,有具體傑出事蹟可供審查。
前述論文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公部門之研究計畫,可相互折抵,但以一件為限;重點期刊論文不得折抵。
六、應備資料(若有疏漏,以本校人事室規定為準):
(一)應徵教師簡歷表。(附件一)
(二)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附件二)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若無身分證請檢附有效期限之護照影本。
(四)博士、碩士、學士證書影本及其歷年成績單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
(五)助理教授級以上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六)著作或專業表現資料(含近3年學術著作目錄、近3年具代表性學術著作影本)。
(七)自傳(含詳細學經歷、學術專長、學術活動、榮譽事項等)。
(八)可授課科目(含課程大綱)及未來研究方向。
(九)推薦函三封(應徵助理教授應有一封出自博士學位之指導教授,應徵副教授以上者可免附指導教授推薦函)。
(十)其他教學或研究之相關證明文件。
七、截止日期:2026年8月31日(郵戳為憑)。
八、聯絡方式:
.聯絡人:張小姐
.E-mail:cmaruko33@cc.ncue.edu.tw
.電話:(04) 723-2105 轉 3306
九、備註:
(一)應徵者應備之紙本資料請以掛號郵寄至500207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收,信封正面請註明「應徵光電所教師-○○○博士」。
(二)應徵者應備資料電子檔請依序編號,傳送至cmaruko33@cc.ncue.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光電所教師-○○○博士」。
(三)紙本郵寄及電子遞送缺一不可,逾期概不受理。另紙本應徵資料概不退還。
(四)本所進行資格審查後,合格者擇優面試。
發佈日期:2026-04-0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