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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護理系所徵專任助理教授(藥理)一名(115.10.15截止)

一、職稱及人數:專任助理教授一名。

二、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1.國內外兼具有藥師證書和藥理學博士學位。(如兼具備護理師之跨領域資格更佳)
2.具豐富學術研究發表成果。
3.具三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業界實務經驗(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依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採認,詳見人事室網頁人事法令。)。
4.藥理學專長(一名)領域相關。
5.能以流利英文講授護理專業相關課程。

三、任教課程:護理專業課程。

四、依本校規定,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五、應檢附資料:
(一)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 1.個人基本資料 2.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3.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 4.學術專長 5.教學經驗 6.未來研究方向
(二)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境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四)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教師資格證書影本(如有更佳)
(六)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七)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二封推薦信
(八)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
(九)填具「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一.教師聘任/8.新進教師報到應備資料/(15))。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若有履歷歸還之需求,請自備回郵信封。】

五、截止日期:115年10月15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護理系助理教授(藥理)】。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3112護理系。

發佈日期:2026-09-14 00:00:00

相關連結

https://person.ntunhs.edu.tw/var/file/10/1010/img/522649630.pdf
更新日期 : 2026/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