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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傳大學財務金融學系誠徵兼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一、聘任日期:預計115學年度第1學期聘任
二、工作地點:台北校區/基河校區
三、學歷要求: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商管相關領域博士學位(含)以上。
四、資格及條件要求:
具備金融法制或金融科技(FinTech)相關專業背景,熟悉金融監理制度及金融科技發展趨勢。具金融產業或相關實務經驗者尤佳。具跨領域整合能力,能結合法律、金融與科技進行教學或研究。
具銀行、金融監理機構或相關金融機構實務經驗,或具金融科技相關研究或教學經驗者尤佳,能引導學生理解數位金融創新與監理發展。
五、專長要求:
可任教「金融科技(FinTech)與金融法制」、「金融法制與監理」、「銀行法」、「公司治理」等相關課程。
六、檢附應徵資料(資料恕不退還):
(1)個人履歷,含詳細學經歷、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照片及專長領域、研究方向。
(2)自傳。
(3)學位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需檢附本國駐外單位簽證之文件及成績單;持國內學歷者,請於畢業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 。
(4)最高學位成績單。
(5)五年內著作目錄(請最少檢附1篇抽印本) 。
(6)教師證書影本(已具教師資格者) 。
(7)其他足資證明資格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作品、計晝、獲獎等。
七、應徵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115年4月10日(以郵戳為憑,先到先審)
八、郵寄資料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250號
銘傳大學人力資源處余雅禎小姐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財務金融學系兼任教師)
九聯絡方式:財務金融學系秘書陳俐靜
02-28824564 分機 2383/sheila@mail.mcu.edu.tw
十、其他說明:
本徵才公告蒐集之個人資料,僅限於人才甄選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亦不會公佈任何資訊,並遵循本校資料保存與安全控管辦理(詳細個資管理可參閱「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與「銘傳大學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ms.mcu.edu.tw)。
十一、相關網址:https://web2.mcu.edu.tw/

發佈日期:2026-04-01 00:00:00

更新日期 : 2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