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
人力資源管理與組織行為領域
專任(案)教師徵聘公告
一、徵聘等級及員額:助理教授、副教授等級專任(案)教師1名。
二、學歷資格條件:
(一)已獲得國內外大學人力資源管理與組織行為相關科系博士(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人力資源發展、工商心理學、工作社會學),對教學、研究具有高度熱忱,且能全英文授課。
(二)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最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或TSSCI等級之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最近三年至少應主持二個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
(三)學術專長:
1.人力資源管理專長(人力資源管理、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2.組織行為專長。
3.可教授一般管理科目者為佳(管理學、企業概論、企業管理概論)。
(四) 熟悉EMI(English Mediated Instruction)教學。
三、起聘日期:
(一)依本校核定員額辦理擇優聘任之。
(二)預計於115年8月1日起聘。
四、應繳資料:
(一)自傳與履歷(含身份證、博士學位證書、修業成績單與其他相關獲獎證明影本,如已具教師資格者,請檢附教師證書影本),外國學經歷需經我國駐外館驗證。
(二)博士論文或代表著作。
(三)近五年相關論著。
(四)近五年(全部)著作目錄表。
(五)近五年辦理之研究計畫案清冊。
(六)未來三年內學術規劃書。
(七)曾經開設相關課程資料表(須註明課程名稱、開設時間、校院系所等細目)。
(八)擬開課程與課程綱要(至少二科,含中英文科目名稱,各科500字以內,不限本系已開科目)。
(九)推薦信三封。
(十)近三年教學評量證明(剛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可免繳。)。
五、上述資料:
詳細履歷表、著作目錄表、研究計畫案清冊、及未來三年內學術規劃書、曾經開設相關課程資料表及擬開課程與課程綱要等請併附繳電子檔案。
六、面試:書面審查通過者,由本院進行面試。
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2月15日止。
八、應徵資料送達方式:
請將上述應繳資料郵寄至10610台北市師大路31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管理學院,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管理學院專任(案)教師」。備審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九、聯絡電話:(02)7749-3290
E-mail:lmolm042@ntnu.edu.tw 聯絡人:陳怡靜專員
發佈日期:2025-11-2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