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額:專任教師2名
資格:
一、具國內、外大學文學、語言與哲學相關學門博士學位者。
二、具教育部核定助理教授(含)以上職位者。
專長及經驗:
一、台語語言學或語言教學:主要支援台語師資培訓課程。具跨域東南亞學程或應用實務課程(含劇場實務、文化展演、紀錄片實作等)為佳。
二、台灣文學與文化研究:日治時期(優先考量)、戰後台灣文學、原住民文學等,具有小說以外特定文類或媒介之研究專長,或具有比較研究專長。有英語或母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等)授課能力為佳。
其餘詳情請見附件。
發佈日期:2025-11-04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