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產學共創處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誠徵【技轉法務】專員一名,工作內容簡述:
1. 技術移轉(授權、讓與)合約洽談與簽訂.
2. 其他智權相關契約洽談與簽訂,如智權共有協議書等.
3. 協助研發成果推廣業務.
4. 智權法律爭議案件處理.
5. 智權相關法規修訂.
6. 其他主管交辦及配合單位年度目標事項.
歡迎具有學研機構智權相關工作經驗者、對於維護本校智權權益、對於推廣本校研發成果有興趣者加入。
三、 公告期間:自115 年 5月 15日至 115 年 6 月 13 日止 。
四、 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 僱用期限屆滿前將視工作表現及計畫期程評估是否續聘 。
五、 待遇:依本校 計畫專任工作人員薪酬支給標準表(大學 39 180 元 月、碩士43 965 元 月 起薪) 。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 經歷:
1.有學研機構行政經驗及智慧財產相關概念者尤佳。
2.具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3.具良好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
4.英文中等程度 近五年多益或全民英檢者佳。
5.孰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例如 Microsoft office(Excel 、 Word 、power point) 。
消極資格條件:
(三)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四)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 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 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 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 節重大,經機關 構 議決 1 年 至 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七、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彈性上下班時間:7:30-8:30;16:30-17:30,週休二日)
八、 上班地點: □ 陽明校區 █ 光復校區 □ 博愛校區 □ 六家校區 □ 歸仁校區□ 北門校區( □ 含各教學醫院)
九、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 3 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
十、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 115 年 6月 13日前Email 至(電子郵件:yenlinghsu@nycu.edu.tw)。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 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二、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 轉(分機號碼31438) 徐小姐
十三、 備註:
(一) 正取1 名,得備取至多2 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發佈日期:2026-05-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