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半導體工程學系徵管理師1名
一、職缺單位/職稱:半導體工程學系 管理師
二、工作內容:
(一)承辦系務會議、系經費及系教評會議等相關行政事宜。
(二)管理系經費、設備採購與財產,並支援大型產學計畫經費控管與核銷。
(三)協助教師辦理國科會與產學計畫申請、結案及相關獎勵行政作業。
(四)承辦出國交換獎學金事宜及統籌研究所招生、課務及畢業等行政事宜。
(五)負責系館空間建置協調、設備借用管理及系網頁與資訊維運。
(六)規劃執行年度系級活動,並處理公文作業與主任臨時交辦任務。
三、公告期間:自115年1月12日至115年1月25日止。
*本職缺並非至公告截止日再統一審核。將以應徵順序依序審核,通過者即定期通知安排面試。公告效期可至找到合適人選為止,故請有興趣者儘早報名甄選。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管理師47,015元/月起薪)。
六、工作地點:光復校區。
七、資格條件:取得學士學位後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專任工作經驗4年以上。或取得碩士學位後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專任工作經驗2年以上。
八、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一)主動積極、細心負責、能獨立作業及良好服務態度。
(二)具規劃及辦理綜合性繁重事項之業務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及良好之溝通協調能力。
(四)具良好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五)具大學行政相關經驗者尤佳。
九、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十、其他:
(一)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5年1月25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linic@nycu.edu.tw主旨請註明:應徵半導體工程學系管理師(姓名)。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可證明工作及語言能力之文件。
(三)個人自傳、中文履歷表。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3)5731654 林小姐。
十四、備註:(一)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發佈日期:2026-01-1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