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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徵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114.10.19截止)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徵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一名(114.10.19截止)
一、職稱及人數:助理教授級專案計畫教學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專長領域:
1. 具博士學位。
2. 具語言治療或聽力學領域相關專長。
3. 具語言治療師與聽力師證照者尤佳。
4. 具英文授課能力與經驗者尤佳。
5. 需協助系上實習站聯絡、媒合、訪視與實習學生輔導。
6.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104年1月16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7. 依本校規定,新聘教師須於三年內,在WOS資料庫或A&HCI或經系級、院級、校教評會認定等級相當,應至少發表一篇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論文。
三、任教課程:
成人語言治療臨床實習、兒童語言治療臨床實習、成人聽力臨床實習、兒童聽力臨床實習
四、應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資料(包含以下內容):1. 個人基本資料。2. 聯絡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3. 詳細之學經歷(請註明起迄年月,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4. 學術專長。5. 教學經驗。6.未來研究方向。
(二)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博士學位證書影本(如係境外學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另附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證明之個人出入境紀錄、駐外單位驗證之境外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四) 經歷證明(業界服務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係境外經歷者,請附中譯本,並須經由駐外單位認證證明)。
(五) 已取得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者,請附證書影本。
(六) 最近五年內代表著作、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如屬SCI收錄論文,請註明Impact Factor)。歷年著作目錄(期刊、會議論文、專利等)。
(七)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二封推薦信。
(八) 填具「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擬任教育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教師聘任)。
【合者約談,恕不退件】
五、截止日期:114年10月19日前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六、應徵資料請寄到:112303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人事室收」,信封並註明「應徵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2)28227101 #1302語言治療與聽力學系所 黃小姐。

發佈日期:202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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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erson.ntunhs.edu.tw/var/file/10/1010/img/236077671.pdf
更新日期 : 2025/09/18